昨晚聽到有狗狗麻醉後停止呼吸半分鐘, 震驚及擔心之餘, 原想在明年帶寶貝們洗牙的念頭也開始動搖。記得每次牠們動手術前獸醫都要求我簽下免責條款, 曾經問可不可以不簽, 結果當然是被拒絕了, 手術依然進行, 每次再看見牠們也都鬆一口氣, 那紙條款實在太沉重。
條款都是在保護獸醫, 但卻沒有一條是保障我們的寶貝。就連查看投訴指引時, 也看到如此一句: “如獸醫已採用獸醫界普遍接受的標準,即使診斷不正確,亦不表示獸醫專業疏忽…….
天呀, 這是什麼條例! 現在我們都已當狗狗是家人, 是人, 卻連基本的保障也不能提供!